南方电监局编制《南方区域风力发电厂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
发布日期:2011-11-24 09:12:00
为实现南方区域风电场并网安全运行,按照国家电监会《风力发电厂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办安全〔2011〕79号),南方电监局组织专家在国家《风力发电厂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的基础上形成了《南方区域风力发电厂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
《南方区域风力发电厂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基本延用了国家的标准,专家组依据风电场并网安全评价相关标准,应用安全系统工程风险评价原理和方法,辨识与分析风电场及涉网安全运行设备、设施、装置、技术管理及安全管理工作中影响电网和风电场安全稳定运行的危险因素对评价标准进行了细化,并参考西北、华北等地区风力发电的经验,结合南方区域风电的特点在项目内容、评价方法和评价依据的基础上做了相关修订。
南方电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全面贯彻落实电监会的部署,严格按照《南方区域风力发电厂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在加强风电并网安全性、可靠性监管工作中下大力度,为促进南方区域风电安全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来源:南方电监局 供稿:可再生能源事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