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联软[2009] 012号
签发:李伟宏
关于授权陈永安同志负责公司产品销售合同签订的通知
公司各部、西安研发中心: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授予产品事业部主任陈永安同志全权代表公司对外签订产品销售合同的权力。
上述授权与其部门任职期限同步。
特此通知。
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